广州网购保健品纠纷增多 占网购纠纷数1/5

http://ec.sina.com.cn  2011年06月24日02:46  南方日报  

  记者昨日获悉,今年第一季度,广州市工商局受理的涉及网络保健类食品纠纷有43宗,占网络商品交易纠纷总数的23.4%,已经占到五分之一强,并且还呈现逐渐增加的趋势。而食品销售专业网站和食品团购等新形式的出现,也给监管带来了更大难题。广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可推动食品经营网站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登记注册信息公布上网,接受监督。

  现状:网络食品交易纠纷上升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第一季度,受理网络保健类食品纠纷43宗,占网络商品交易纠纷总数的23.4%,并且还呈现逐渐增加的趋势。据了解,保健类食品网络交易的违法行为有多种形式:一是“隔空”销售,质量低劣。二是投其所好,虚假宣传。出现交易纠纷的保健类食品中,大部分是丰胸、减肥、增高产品。三是制造“陷阱”,坑骗买家。部分不法商家先极力宣称产品的高效性,并承诺无效退款,吸引消费者购买。但在消费者支付货款后,他们又宣称需要多个疗程,并以检查身体为名义索取消费者隐私部位的照片,编造出消费者身体某种不适等理由,不断诱骗消费者支付金钱。四是未经许可,无证无照。

  广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昨日介绍,今年以来,广州市工商局把食品安全整治列为网络监管的一个重点,着重巡查涉及食品销售的网站,对部分发布虚假信息以销售价高质次食品的商家,迅速采用行政处罚等手段进行纠正。今年1季度,共筛查食品销售网站483个,其中保健品销售网站378个。截至目前,市工商局专业分局对涉及食品销售的网站立案7宗,占立案总量的四成以上,扣留涉嫌违法经营款35万元。

  困境:

  四大因素导致监管执法难

  网络违法食品交易监管下了大力气但总体效果不明显,原因何在?广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坦言,网络违法食品交易监管存在许多困难。一是网络监管规范滞后,对“秒杀”、“刷客”、“团购”、“竞价排名”等网络经营中的行为缺少明确的规范,对有关行为主体的责任缺乏认定。二是违法查处手段不足,处罚力度不够。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承担相关网络经营的连带责任,但只能在限期改正的前提下,对违法行为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是电子证据难以提取。四是经营主体定位困难。互联网进入门槛低,网络食品经营者可以使用虚拟的名称和地址,而且在进行违法经营活动时,经常变换电话号码、网络账号等联系方式,也没有提供任何发票和单据,给执法人员查找经营主体身份带来很大困难。

  广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昨日指出,为进一步提高网络食品经营者合法经营意识,规范其经营行为,工商部门可尝试运用信息技术,通过开设“红盾Q群”或电子邮箱等实施远程、高效的指导工作。在一些交易量大、易发生消费纠纷并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网络食品经营者里面建立起一套点对点的联络机制,指导和督促其落实经营者义务,推动食品经营网站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登记注册信息公布上网,方便消费者查询验证。

  南方日报记者 胡良光 通讯员 叶华新 郑少琼 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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