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无理由取消订单"被指不利中小网商创业

http://ec.sina.com.cn  2011年04月21日08:56  南方都市报  

  因冲动网购到不合心意的东西?或收到货品后货不对板?4月12日,商务部正式颁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鼓励网购平台设立冷静期,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无理由取消订单。《规范》出台一周后,深圳的各大商城、C2C卖家多持保留的态度。有业内人士则认为,该规范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促进电子商务(电商频道)的发展,但也可能会影响到中小网商的创业。

  深圳网商倾向保留态度

  据商务部信息化司司长李晋奇解释,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购物后有一段时间思考、犹豫期,若认为下单太冲动了可以无理由退货。这样可以减少冲动性购物的几率,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同时树立平台经营者的品牌形象。

  针对《规范》,不少大型B2C商城都表现出积极的态度。凡客旗下的V +平台总裁钟恺欣随即宣称,该平台计划从5月1日开始,将目前V+网上的7天无理由退换货时间延长至30天,接着当当网总裁李国庆高调表示,“网上零售键的问题就在于退换货,以往我们老提买得放心,可退得放心才能买得放心。”

  据了解,《规范》提出的冷静期制度是推荐性的,并非强制要求。在深圳各大B 2C商城针对退货的问题,尽管态度不一,但都倾向有所保留。南都记者发现,走秀网的退货政策仍是有条件退货,该网站的客服表示,“只要塑封没有拆开,保持原样即可退货,但没有塑封的商品,签收后非质量问题不予退货。”

  深圳一家不具名的B2C商城负责人对南都记者坦承,“对《规范》的建议我们会比较慎重,因为我们主要销售高档腕表、饰品,外包装一旦被拆开,商品难以进行二次销售,如果实行无理由退款对平台的影响将比较大。”

  《规范》影响网商创业?

  “《规范》明显是倾向于消费者。”深圳电子商务分析师王青海认为,“《规范》对电子商务可起到促进作用,毕竟现在网购诚信、质量问题相当突出。对大型B2C商城来说,影响有限,这些商城有条件去让消费者无理由退款、退货,但是《规范》对中小网商和C2C卖家来说却是致命的。”

  在某C2C平台的深圳手机皇冠卖家叶先生表示,实际上,即使消费者已付款,只要还没发货,我们一般都会接受“无理由取消订单”。但对已经发货的订单则很难做到。因为“高端手机价格变化太快,而且网购的利润本来就少,一来一回期间,万一价格降下来了,这个成本我们承受不起。”

  “冷静期制度一旦在大型B2C商城推广,自然会吸引大量的消费者。”王青海指出,“而无力推行的中小商家,可能流失客户,从而影响到目前方兴正艾的电子商务创业。”换句话来说,“《规范》只会导致强者恒强的局面。”

  不过,深圳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高圣涵对《规范》表示了支持的态度,因为规则不完善,最容易受伤的不是企业,而是消费者,“现在消费者反悔退回的情况实际并不多,而由于产品质量、服务等问题投诉的数量却不断增加。”同时,“对任何企业而言,怎样消除诚信问题带来的隔膜,无理由退货退款是一种比较好的方式。”

  据统计,2010年深圳市网购人数已达256.1万人,网上购物比例为39%,大大高于全国总体水平,平均每个深圳网购者每月消费达到212.6元。但是深圳消委会的数字却显示,2010年,深圳市消委会共受理互联网投诉达1802宗,跃居各单项投诉首位,占投诉总量14.69%,因质量问题“退货退款难” 成投诉的主要问题。

  但高圣涵也强调,政府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仅有《规范》是不够的。因为《规范》属于管理层面,现在行业更需要相应的扶持措施,“如果中小型网商无能力承担《规范》中的建议内容,或企业在建立诚信体系过程中而遭受损失,那么深圳政府是否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补偿?这样企业就会更愿意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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