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吴文治) 未来3-5年,我国将培育50-70家电子商务(电商频道)“种子”企业,电子商务也将迎来行业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商务部昨日发布《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将加大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模式推广的应用力度,并通过筛选电子商务骨干企业引导行业发展。
记者注意到,此次商务部创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申报范围并未限制企业的所有制类型,示范范围是已开通示范类型之一的电子商务平台、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这意味着作为电子商务行业主力部分的民营企业将有机会进入示范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