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假羊毛衫”案罚金减为199万仍遭质疑

http://ec.sina.com.cn  2012年05月22日08:49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备受社会关注的湖南郴州农民李清卖假羊毛衫遭遇天价罚单一案又有了新的进展。鄂尔多斯中级法院近日重审宣判,李清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则由2151万元减到了199.1859万元。得知重审结果后,李清的妻子李红英表示,判决罚金仍然是天文数字。其代理律师南新丹表示,李清家属已向内蒙古高级法院上诉。

  罚金缩水至一成

  2010年8月,湖南商贩李清向熟人周金柱购买了3万套非法制造的鄂尔多斯、恒源祥等注册商标。随后,李清又购买了2万多件白坯衫,并在上面钉上商标,包装成名牌羊毛衫,在自己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富民商场的店铺内主要通过淘宝网销售。网购者发现上当之后,纷纷到淘宝网投诉,另有网购者向公安部门进行了举报。2010年12月15日,鄂尔多斯市警方在郴州市富民商场将李清抓获。

  警方在李清店内扣押吊牌价每件2180元的假冒鄂尔多斯羊毛衫4351件,吊牌价每件1680元的假冒鄂尔多斯羊毛衫17403件,吊牌价每件968元的假冒恒源祥羊毛衫4433件。之后,经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一审审理,李清被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151万元。

  这起看似普通的造假案件被贴上天价罚金的标签之后,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众多争议。在各方讨论热评之中,今年4月25日,该案在鄂尔多斯中级法院开庭重审。根据近日的宣判结果,法院对李清的罚金由2151万元减到了199.1859万元。

  法院“定量”被质疑

  对于重审判决的结果,李清的代理律师王福奎和南新丹均表示“很震惊”。王福奎说,判决认定李清假冒“鄂尔多斯”毛衫21754件,假冒“恒源祥”毛衫4433件,没有法律上的依据。“鄂尔多斯警方在庭审上也出示了情况说明,说明了2010年12月15日,公安机关在搜查李清店铺清点扣押物品时,李清本人未在扣押物品清单上当场签字捺印。”王福奎说,从庭审上警方出示的情况说明看,足以说明假冒名牌羊毛衫的数量不能认定。

  “当天警察进市场搜查时,大批销售假冒羊毛衫的老板弃店而逃,警察将所有查处的假冒羊毛衫都算在我丈夫的头上。”对于假羊毛衫的数量,李红英如此解释。“我们那么小的店子根本容纳不下那么多件衣服。”

  南新丹表示,李清家属昨日已向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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