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纠纷7日内不答复 消费者可向邮政申诉

http://ec.sina.com.cn  2011年08月04日01:27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郑道森)给广州分店快递了21件文胸,到货后拆开却发现唯一的1件黑色文胸不见了。当事人要求快递公司调查,但4天过去,快递公司仍没答复。昨日,三水区消委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刚刚实施的新《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快递企业7日内不答复,消费者可向邮政部门申诉。

  7月29日下午,三水新华路一家内衣店售货员的陈小姐将21件文胸打好包,请快递公司帮忙发往老板在广州的另一家分店。第二天,陈小姐在广州的老板收到包裹,但并没有当场打开。31日中午打开包裹时发现,21件文胸中,唯一的1件黑色文胸不见了。

  陈小姐说,她得知此事后立即打电话给快递公司——快捷速递三水分公司询问,但对方表示,已经签收了就不能赔。于是她找到媒体,希望获得帮助。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快捷速递三水分公司,这里的一名负责人表示,公司的确打开过陈某的包裹,并重新进行了包装,但这么做是为了检查是否有危险品。对于陈某快递的黑色文胸不见一事,公司已经展开调查,结果还没出来,调查一般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真是公司人员弄丢的,首先会给予邮寄人3倍的邮费赔偿,然后会对出错的人员进行内部处理,甚至将其开除。如果邮寄人对赔偿不满意,公司可以与其进行协商。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三水区消委会,消委会负责人表示,在规定时间内,快递公司若查不到顾客委托快递的商品,快递公司应予赔偿。从本月起,新《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开始实施,消费者向邮政、快递企业投诉后7日未得到答复,可拨打12305向邮政部门申诉中心寻求帮助。今年上半年,三水区关于邮政和快递方面的投诉有15宗,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快递变“慢递”、快递员不送货上门、顾客投诉迟迟没有得到快递公司答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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