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银要安全就得压消费者权利?限额非治本之策

http://ec.sina.com.cn  2011年04月12日08:24  南方都市报  

  近期,有多家银行陆续发布下调网银单笔及每日累计转账上限的公告,如有银行将单日金额上限由5000元调整为500元。这意味着,对于未开通网银专业版的用户来说,买超过银行限额的东西,或将面临网购支付的困难。而对于银行方面“为防范钓鱼网站”的说法,坊间存有质疑。

  对于银行降低网上支付交易风险,保障持卡人资金安全的说法,不是消费者不领情,而是银行的“好心”给消费者带来了太多的不便,甚至侵害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比如单日交易金额上限由5000元调整到500元后,意味着消费者的选择权已被大大压缩,面对网上琳琅满目的商品,很多东西恐怕都不能方便地购买,面对动辄就超过500元的优质或大件商品,每日500元的限额又能干什么?对于习惯了网上购物的消费者来说,这就实在太少了。

  银行的服务本应该提供给客户更多的方便,更多的选择。当然,在提供服务的同时,理所当然应该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这是银行应尽的义务,但方便与安全之间并不存在绝对的对立关系,换言之,二者并不矛盾。保障安全是一种技术或制度层面的问题,而方便则是服务的本真。比如保障5000元资金的安全与保障500元资金的安全并没有本质不同,难道下调交易限额之后账户就安全了?钓鱼网站就不存在了?如此掩耳盗铃之举显然不是治本之策,反过来倒很像是逃避责任的借口,同时给消费者带来了诸多不便。

  值得注意的是,网银支付限额下调的背后,却不时出现利益争夺的魅影。正如有人所质疑的,个别银行只调整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进行网上交易支付限额的做法,其深层次的原因恐怕是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利益层面上出现分歧。换言之,是通过下调限额来获取更多利益筹码。不得不说,如此做法恐怕会贻害无穷。首先,这种带有“3Q”大战意味的利益争夺,又将消费者的利益与权利当成了炮灰,必将引来消费者反感,也会影响银行自身形象。其次,网购的发达本是经济技术发展下的市场幸事,如果因为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利益争夺而导致内耗过大,网络购物受到影响,那么对谁都不是一件好事。(丁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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