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搜索(Powered by Google)

麦考林侵权案梦芭莎不服一审判决 将继续申诉

http://ec.sina.com.cn  2010年10月31日10:52  每日经济新闻  

  麦考林称,员工因疏忽造成了使用对方照片,向图片的来源方道歉

  每经网上海10月30日电(每经记者 郑佩珊) 对刚上市的麦考林来说,10月29日或许意义特别,这天国内知名互联网品牌梦芭莎状告电子商务(电商频道)巨头麦考林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

  上午上海第一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认定麦考林侵权行为,判决其赔偿梦芭莎3.3万元。然而这与之前梦芭莎要求赔偿的200万数额相差甚远,梦芭莎公司表示,一审判决赔偿过低,将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

  麦考林正式回应:因为员工的疏忽,向图片来源方道歉

  近日,就在麦考林成功赴美上市之际,其却因为“山寨文胸门”而陷入舆论的漩涡。

  对于这件事情一直没有表态的麦考林,今天终于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做出了正式的回应。

  麦考林的新闻发言人印小姐表示,我门尊重法律的判决,相信法律的判决是非常公正的。

  对于这场官司既定的事实,印小姐也一再强调,“说的既定事实,仅仅只是图片侵权。我们公司员工因为疏忽造成了使用对方照片,因此我们向图片的来源方道歉。”

  但是其指出,“但是对于所谓山寨的产品也好,拷贝款式也好,我们是不承认的。法院的判决也仅仅是图片的侵权。”

  “我们对内部流程进行了检测,对于网络上用图片和目录上使用的图片都进行了一一检测,确保这件事情不会再发生。”

  梦芭莎感慨:秋菊打官司希望公平公正

  “今天下午,我们已经向上海市人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 梦芭莎上海营销中心负责人指出,“我们申诉的心态就是秋菊打官司的心态,希望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

  申诉的时候仍旧是告对方图片侵权,其表示,虽然对方确实存在实物侵权,但是由于证据难以掌握,其表示现在唯一可以确认的是“他们使用了我们模特的照片,这个是不争的事实。”

  其无奈地告诉记者,这款被麦考林侵权的产品是梦芭莎的主打产品,梦芭莎花费了1500万的广告费。

  “麦考林盗用我们的图片,卖的产品质量和品质上又比我们的产品劣质很多,却以比我们低出许多的价格来吸引消费者。”佘先生愤怒地指出,“这一行为太糟糕了。”

  尤其是在之后面临很多购买了这一款产品的消费者来退货的时候,“我们损失很大,这些都是由数据说明的。”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这样的侵权行为,误导消费者,使我们品牌承受巨大损失。”

  “我们知道这样的侵权案不会获得太多的赔偿,但是麦考林作为一家行业内的大公司,应该当面道歉,或者至少通过我们公司的律师来道歉。”佘先生告诉记者。

  律师指出,侵权成本过低

  其实作为被告,麦考林也碰到过被别的网站盗用图片的情况。“我们每年投入500-600万去拍摄照片,对于照片的制作都是极为用心的。”但是印小姐告诉记者,碰到类似情况一般都是发律师函来处理。

  佘先生指出,这样的侵权行为在B2C行业内经常发生,“之所以注重这个案子,是希望能通过这个案子给予这个行业一些警示,至少通过舆论的压力让这样的侵权行为付出更大的代价,而不仅仅是几万块钱的赔偿。”

  北京薪评律师事务所张韬律师指出,“之所以“山寨”产品繁多,是因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惩罚制度先天不足,违法成本低廉。现实的问题是,很多企业被侵权通过诉讼维权时,其诉讼成本往往与判决赔偿额度相距不大,甚至还有赔钱打官司的情况出现。本案一审判决确认了侵犯著作权的事实,但赔偿数额与原告起诉要求的相距甚远,就是很好的证明。”其表示,这样行为普遍是因为侵权成本太低, 企业“山寨”他人的产品后,被诉索赔时,法院按照现行法律,往往只判决原告能够举证证明的被告侵权所获得的收益(现实中,很难证明),而未被原告发现的部分均不受法律支持,使得一些企业的侥幸心理很容易得逞。因此应建立严厉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让侵权的企业受到严厉的惩罚,获得的收益远小于付出的被惩罚的代价,而不敢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