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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物品免税额昨起调整 境外代购面临洗牌

http://ec.sina.com.cn  2010年09月02日14:01  新京报  

  应缴进口税超50元须全额征税;规模达数十亿元的代购行业受到冲击,奶粉代购商已提前涨价

  本报讯(记者 胡红伟) 海关总署调整进出境个人邮寄物品管理的新规,昨日起正式实施,个人邮寄物品应征进口税免税额,从原来的400元和500元,调整为50元。

  四五百元门槛调至50元

  之前,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限值为800元,免税额为400元;寄自或寄往其他地区的个人物品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从昨天起,800和1000元的限值没有变,但是进口税额的起征点发生了明显变化。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超过50元人民币的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

  据悉,当个人邮寄的物品超过限值,就不能以个人物品方式通关,须办理退运或按货物报关。

  北京海关昨日发布的咨询意见表示,就邮包是否需要缴纳关税,海关会委托邮局将领取物品通知单邮寄送达收件人处,收件人持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件,到通知单所列海关监管现场缴纳关税,领取包裹,也可委托邮局代为缴纳。

  北京海关还明确,这一新规的实行时间9月1日,是指物品到港时间。

  这一7月初出台的新规,已对代购行业产生影响。不少消费者和客商纷纷提前囤货,不少代购商家纷纷在上月提升了商品价格,并表示新规实施后价格还将上涨。

  昨日,淘宝网一位从荷兰代购奶粉的商家称,价格已进行调整,已付款的订单将根据最终价格补差价,买家如果无法接受新价格,可申请退款。

  目前,代购行业的规模达数十亿元。中国电子商务(电商频道)研究中心电子商务分析师方盈芝认为,新规将对海外代购形成较大冲击,代购成本可能会因此增加三成。

  海关称代购牟利该纳税

  除了代购,上海海关也在近日再次明确,个人网购属于商业行为,不属于个人邮递物品,建议按照货物报关。属于货物范畴的,须委托进出口公司办理货物报关进口手续。

  大幅度调整起征点,意在从严监管。上月9日,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称,近年网购、邮购、海外代购等业务发展迅速,有不法分子企图将所经营的进口货物,拆分成多票,伪报为个人物品,利用个人物品免税额优惠规定,通过邮递、快件渠道进境,逃避监管。

  该负责人说,海外代购的商品具有牟利性,不是物品,而是货物,本来就该照章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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