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
网页搜索(Powered by Google)

乐淘状告谷歌中国侵权

http://ec.sina.com.cn  2010年07月14日10:57  京华时报  

  昨天,国内B2C电子商城乐淘网宣布起诉谷歌中国侵犯该企业商誉、不正当竞争以及违反广告法,索赔50万元,并要求谷歌在google.com、google.cn以及相关中立网站上赔礼道歉。据悉,该案件将于7月15日下午在海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乐淘网创始人毕胜表示,今年5月初,乐淘工作人员偶然在谷歌中国网站输入“乐淘”后,网站出现“买运动鞋,乐淘不如xxx”链接,而“xxx”为乐淘的竞争对手,该链接为赞助商链接即广告链接,点击该链接则直接进入竞争对手的网站。随后,乐淘几次致电谷歌,但得到的答复是法务部没人,并且拒绝沟通。今年5月21日,乐淘网就以违反不正当竞争法、侵犯名誉权为由,将谷歌相关公司及竞争对手告上法庭。但在立案之后谷歌仍以法务人员休假为名拒绝改变侵权广告链接,直到6月份收到法院传票,有关的侵权链接才被停止。

  乐淘网代理律师北京天睿律师事务所华建明表示,谷歌向乐淘的竞争对手售卖乐淘的关键词,并在影响力很大的公共搜索引擎上,通过广告链接的方式宣传乐淘不如对手,并将搜索乐淘的用户直接引向乐淘的竞争对手,事实上已经侵害了乐淘的名誉和经济利益。乐淘网诉讼请求为希望涉案被告停止名誉侵权、公开赔礼道歉不少于30天、支付赔偿案件费用及经济损失50万元人民币。

  据华建明介绍,在本案中乐淘网共列了4个被告:第一是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google.cn主要技术支持由这个网站完成。第二是北京飞翔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赶集网是其所有人。第三是北京谷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google.cn现有ICP证所有人,谷歌上所有广告是他们发布。第四是本案涉及的竞争对手。

  对此,谷歌中国昨天并未做出任何回应。(记者李斌)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